新能源行业“5·31”大限临近,储能市场稳中求“变”。作为国内首个公开“136号”文实施细则的省份,山东正在加快通过完善电力市场机制直接提升储能收益。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能源局获悉,山东聚焦储能、电力辅助服务、存量与增量项目四大领域,明确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的目标,为全国提供“山东经验”。

海上光伏是山东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破除前置限制 唤醒市场活力

今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业内称之为“136号”文),该文件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拉开了储能行业变局的序幕,标志着储能行业进入了“市场驱动”的新一轮调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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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方案》),这是全国首个落实“136号”文的细则文件,标志着山东新能源市场化改革迈入实质性落地新阶段,新能源大省这一行动也为其他省份后续政策跟进带来了借鉴。

《实施方案》落实“136号”文要求,明确采取鼓励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举措。

比如,在储能领域,破除前置限制,唤醒市场活力。《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底前,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2025年6月组织首次竞价,明确“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的前置条件”。此举将降低新能源项目初期投资压力,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储能资源配置,储能设施建设从“强制要求”转向“市场驱动”,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布局,推动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

对于存量储能项目,《实施方案》设置了平稳过渡举措,衔接既有政策。其中规定,今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全电量入市交易,机制电价执行国家上限(0.3949元/千瓦时),优化电量上限并衔接现有保障利用小时数(70%-85%)。目前山东风电、光伏的保障利用小时数在70%-85%,基本是全国范围内入市交易比例最低的省份之一,存量项目入市比例将适度优化,但总体保持较高水平,避免市场剧烈波动,确保企业收益平稳过渡。对于增量项目,《实施方案》加大竞价导向,强化竞争机制,对今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通过竞价确定电价,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不高于竞价上限),首次竞价为今年6月—12月。

此外,在电价机制方面,《实施方案》适当放开现货市场限价,拉大充放电价差,存量项目(即今年5月31日前投产)全电量进入市场后,其机制电价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执行,标准为0.3949元/kWh,相较2024年新能源现货均价0.35元/千瓦时高约12.8%。这些措施直接提升了储能在电能量市场的收益。

市场化改革驱动新能源高比例消纳

“自2024年6月正式运行以来,山东已形成涵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零售’各类电力交易品种的完整市场体系,构建起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市场架构,在聚焦供需两侧双向发力引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助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省能源局副局长岳建如在近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作为首批国家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省份之一,山东是继山西、广东后第三个转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试点省份。

电力市场化改革机制在引导和促进山东新能源高比例消纳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具体体现在,充分发挥各类调节资源作用,利用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充分反映系统供需,以低电价有效激励火电机组加大灵活性改造,达到低价时段少发电目的。截至目前,已挖掘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700万千瓦以上,年可增加新能源消纳电量约35亿千瓦时。持续完善市场运行和交易机制,支持独立储能、抽水蓄能等调节性资源,通过“低充高放”利用市场价差获取调节收益,为系统持续提升消纳能力拓展新空间。

精准高效引导用户侧响应。鼓励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信号,建立基于现货价格的分时电价机制、零售套餐分时约束机制,激励用户主动调节用电行为,发挥最有效“指挥棒”作用。通过引导用户“避峰就谷”用电,2024年午间新能源大发时段增加用电负荷最高达583.87万千瓦,促消纳效果突出。

此外,在推动新能源省内最大化消纳的同时,山东打通省内新能源外卖交易渠道,实现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自今年1月份开始,通过电网调度、交易机构等常态化组织开展省内富余新能源参与省间现货交易。今年,我省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已累计向外省卖出富余新能源3.3亿千瓦时,有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

据悉,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双重引导,“十四五”期间,山东在新能源规模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利用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来自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达94544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5344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41104万千瓦。山东仍然是光伏大省。截至今年3月底,山东累计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8064.3万千瓦,牢牢占据全国光伏发电建设第一的宝座。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2768.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5296.1万千瓦。

按照部署,到今年底,山东全省光伏、风电总装机比例由目前的3.2:1优化到2.6:1.更好发挥风光互补特性,有效缓解光伏发电出力“午间高峰、夜间低谷”问题。

下一步,山东将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形势,结合国家《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省内改革方案编制及市场规则修订工作,实现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